2021年10月16日,為了做好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工作,國家知識產權局、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印發(fā)了《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》,明確從嚴處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相關專利、商標等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。
截至2021年10月15日,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對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、國際殘奧委會、北京2022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委會提交的61件奧林匹克標志給予公告保護。據了解,本次專項行動保護整治的主要是以下類別的標志:
第一類是國際奧委會的奧林匹克五環(huán)圖案標志、奧林匹克旗、奧林匹克徽記、奧林匹克會歌;
第二類是奧林匹克、奧林匹亞、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簡稱等專有名稱,例如奧運、奧運會等;
第三類是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名稱及其簡稱、吉祥物、會歌、火炬造型、口號、“主辦城市名稱+舉辦年份”等標志,以及其組織機構的名稱、徽記;
第四類是《奧林匹克憲章》和相關奧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合同中規(guī)定的其他與中國境內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有關的標志,例如體育圖標;
第五類是殘奧會的有關標志,保護對象和保護標準與奧林匹克標志相同。